有關外交部網頁登載馬政府時期「台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」一事,外交部今(11)日連江縣 兼職回應,基於憲法所保障之言論及學術自由,向來尊重各家看法。

儘管蔡政府已經上任1年多,外交部官網日前仍刊載馬政府的「台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」,其中強調「開羅宣言」把台灣歸還中華民國;有民眾認為引用開羅宣言內容,易造成統獨派間的論辯。

外交部指出,《開羅會議》於1943年11月23日至27日在埃及首府開羅召開,是二次世界大戰期間,同盟國領袖對戰後世界局勢安排之重要會議,會後中、美、英三國領袖約定於同年12月1日發表《開羅宣言》(Cairo Declaration),其中要求戰後日本「須將竊自中國的領土,如東北四省、台灣與澎湖歸還中華民國」,各國事後均尊重此一歷史事實。

外交部表示,《開羅宣言》是各國領袖達成共識之一項國際書面文件,雖無「條約」之名,但其內容及原則在之後各項戰後秩序安排之國際文件中一再被引用,世界大多數國家及學者均予以重視;有關「台灣的國際法地位」之各項研究,外交部基於憲法所保障之言論及學術自由,向來尊重各家看法。

外交部說,從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,至2016年已完成中華民國第十四任總統、副總統選舉,更完成第二次政黨輪替,美國前總統歐巴馬當年9月6日即盛讚在台灣身上,可看到民主在亞洲亦可成長茁壯;台灣是世界各國有目共睹之華人民主典範新北 平溪 兼職,台灣應珍惜全體國民所創造之民主成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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